興政辦發〔2022〕12號關于印發《興隆臺區國有資產清查及盤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關于印發《興隆臺區國有資產清查及盤活
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區政府各相關部門、直屬事業單位、國有公司:
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將《興隆臺區國有資產清查及盤活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盤錦市興隆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9月2日
興隆臺區國有資產清查及盤活工作
實施方案
經過多年的投資和對央企剝離辦社會職能的資產接收,我區形成了一定數量的存量資產。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的意見》(國辦發〔2022〕19號)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國有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和經營收入流失,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按照省委巡視組要求,決定對全區閑置房屋建筑物及土地類資產(以下簡稱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和盤活。特制訂此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所有、統一監管、確保安全、注重效益”的原則,全面清查資產并進行優化整合,促使國有資產產權清晰、權證齊全,實現產權統一管理、資產歸口經營的管理目標。
二、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資產底數。對區屬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徹底摸清資產的情況,全面掌握資產存量。
(二)建立完善資產臺賬。各類資產管理主體建立資產管理臺賬,對資產實行動態管理,統一監管。
(三)明確資產權屬關系。所有資產均需明確權屬關系,辦理產權手續,特別是要明確辦公樓、商網、學校、醫療、公益性資產、回遷剩余房源的產權關系。
(四)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歸口經營。自然資源局負責批而未供的土地的管理和盤活,財政局負責指導各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學校(包括在用的學校、幼兒園)的資產經營管理,國資局負責指導區屬國有企業對企業資產實行統一經營管理(包含已劃轉至高新區但實際由區屬國企管理的資產)。
三、具體任務
以2022年6月30日為核定基準日,全面清查清收資產所有權、管理權和經營情況,盤活閑置資產,具體包括:
(一)盤點清理資產
(二)理清資產經營、對外租賃情況
(三)清收賬外資產
(四)辦理產權證,形成有效資產
(五)盤活閑置資產
四、工作步驟
共分為準備階段、清查摸底階段、清收整理階段、資產盤活階段四個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9月10日前)
成立由區政府常務副區長為組長,區政府相關黨組成員、副區長為副組長,區政府辦、區發改局、區教育局(油教中心)、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住建局、區國資局、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區土地整理中心(原拆遷辦)、區自然資源分局、區稅務局、區公安分局、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各街道辦事處、區國投公司、遼河智慧城市集團公司、興隆農場有限公司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資產清查和盤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負責組織協調清查及盤活工作。
(二)清查摸底階段(9月11日—9月30日)
具體工作如下:
1.自查。按照資產清查的范圍、內容和要求,由資產使用單位、在賬單位組織全面清查,收集資產權證及相關資料。
2.申報。各單位、國有企業要如實填報自查梳理出的國有資產情況,對賬外資產和被占用的資產要填寫情況說明,對使用權和所有權不一致的資產,各單位要本著應報盡報的原則,分類梳理,統一上報,避免漏報。按照管理權屬,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學校將資產情況表上報區財政局,各區屬國有企業將資產情況表上報區國資局,紙質版和電子版表格一并報送。資產經營、對外租賃情況表須由區政府分管領導和本單位主要領導簽字并加蓋公章。
3.核查。財政局、國資局按照各單位資產申報情況(包括資產所在位置、數量、面積、有無產權證、資產目前狀況、租賃情況、產權是否移交、有無新增資產等內容),結合資產臺賬進行核查。
4.批而未供土地情況由自然資源局匯總。
(三)清收整理階段(10月1日—10月31日)
對于有糾紛或到期應收回的經營性資產,由財政局、國資局列出清收的具體清單,聯合各部門共同對相應資產進行清收。
對于盤盈資產,產權清晰的做賬務處理,產權不清晰的明確責任單位。
對于有賬無物資產,確定是否做盤虧處理。對丟失、損毀、被占用的資產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依規處理。
項目建設已完成并投入使用的,明確建設單位為責任人,辦理產權登記。
(四)資產盤活階段(長期推進)
本次資產的盤活,除各單位賬面和不在賬但實際管理和使用的資產外,還應包括保障性住房、環保、農業水利、城建設施等相關資產,鑫隆泰擔保公司等企業在開展業務當中形成的頂債資產。
鼓勵各行政事業單位和區屬企業依托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按規定通過進場交易、協議轉讓、無償劃轉、資產置換、聯合整合等方式,盤活長期閑置的存量資產。鼓勵通過招商引資方式盤活資產。
資產盤活過程中回收資金使用應符合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有關政策要求。
五、部門職責
區直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國有企業在完成本單位資產的清查及盤活的基礎上,部分重點部門還需承擔以下職責:
區財政局:負責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各類學校及幼兒園上報的資產情況進行核實,以防漏報、瞞報。對資產租賃情況進行調查、審核,確保租賃收入完整,納入預算管理。
區教育局(油教中心):負責對本單位及下屬學校、幼兒園資產匯總上報至財政局,對下屬學校資產租賃情況進行調查、審核,對涉及糾紛的學校要制定解決方案。
區住建局:配合區土地整理中心與各開發商之間的產權和事務的交接。對涉及歷史遺留問題的資產出具消防驗收和質量驗收手續,為各單位順利辦理產權登記提供幫助。
區國資局:負責對全區國有企業上報的資產情況進行核實,以防漏報、瞞報。對資產出售、租賃情況進行調查、審核,確保國企經營收入完整。
區自然資源分局:做好批而未供土地的利用。配合各單位對本次清查后需要辦理不動產證的資產完善相關土地手續,協調規劃、不動產登記部門辦理產權登記。
區直機關事務中心:對其在賬和實際管理的各類辦公樓、商網、住宅等資產匯總后上報區財政局,確保無遺漏。
區土地整理中心:重新梳理2009年以來政府與各開發商之間的協議,重點清查遺漏的、應接未接的住宅樓、商網,應移交的面積是否足額,辦理接收。區住建局配合。
國投公司:對重點經營性資產提出盤活方案并實施。
遼河智慧城市集團公司:與油田礦區、土地部門聯系,對“三供一業”、外圍礦區供水、供暖、幼兒園、閑置學校涉及到的資產辦理產權登記,提出盤活方案并實施。
興隆農場:對重點經營性資產提出盤活方案并實施。
鑫隆泰擔保公司:對形成的頂賬資產提出盤活方案并實施。
區公安分局:對此次清收過程中各單位的資產被社會人員非法占用、不合理使用等現象給予堅決打擊,確保本次清查接收工作順利進行。
區稅務局:負責對本次清查后資產的接收、出租、出售行為提供支持,以集中受理、專人負責的方式快速完成接收和盤活工作。
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辦理不動產登記工作。
各單位應主動配合,積極落實資產盤活條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組織,按時完成任務。各單位要切實加強對本單位及其下屬單位國有資產清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主要領導負責,確保清查結果真實可靠,確保資產全部管理到位、利用到位、盤活到位,確保按時完成。
(二)嚴格要求,確保工作質量。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專人負責,及時準確上報相關工作情況,完成工作任務。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本單位資產的數量和質量,不得瞞報、虛報和漏報,對不如實上報的,將追究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涉及違法違紀的,移交紀檢監察機關處理。
興隆臺區國有資產清查及盤活
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 符寶嵩 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張忠禮 區政府黨組成員、油教中心主任
許文欣 副區長
于湧深 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鄭學龍 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成 員:田雪峰 區委區政府督查室主任
范祥森 區政府辦主任
李德恒 區發改局局長
李天舒 區教育局局長
徐 凱 區民政局局長
李元鵬 區財政局局長
劉 剛 區住建局局長
李光輝 區國資局局長
張輝堂 區直機關事務中心主任
張 寧 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孫洪謙 區自然資源分局局長
王洪濤 區稅務局局長
陳廣宇 區公安分局副局長
汪 瀟 國投公司董事長
胡東海 興隆農場有限公司董事長
李曉冬 遼河智慧城市集團公司總經理
趙 陽 鑫隆泰擔保公司董事長
徐世超 區不動產登記分中心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政府辦,辦公室主任由范祥森兼任,具體負責清查和盤活工作的組織實施和綜合協調工作。
主辦單位:興隆臺區人民政府 版權所有:盤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網站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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