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政發〔2022〕15號關于印發《興隆臺區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辦法》的通知
關于印發《興隆臺區老舊小區住宅專項
維修資金交存辦法》的通知
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事業單位、各垂管部門、各街道辦事處:
《興隆臺區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交存辦法》已經區政府九屆14次常務會審議通過,現下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盤錦市興隆臺區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此文件公開發布)
興隆臺區老舊小區住宅專項
維修資金交存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改造過的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維護廣大業主的切身利益,根據《民法典》、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建設部和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通過中央專項資金改造過的老舊小區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續交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是指專項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的資金。
第四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續交的主體為業主個人。
第五條 已成立業主大會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續交方案由業主大會決定。
未成立業主大會的,由街道辦事處指導成立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或按規定組織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臨時機構代行業主委員會職責,并通過業主大會制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續交方案。
第六條 當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的30%時,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應當召開業主大會制定續交方案報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市住建局)審核。屬地街道辦事處應監督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依法履行職責。如小區未開設過維修資金賬戶,業主委員會或物業管理委員會應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市住建局)提出申請,由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市住建局)開設維修資金賬戶。
第七條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續交標準和期限:
(一)2019 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由政府出資改造過的老舊小區,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
(二)由居民主動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市住建局)主動交存,業主分戶賬面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余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續交;交存標準按房屋建筑面積60元/㎡交存。
第八條 業主持房屋所有權證或證明房屋建筑面積的有效憑證,續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第九條 被改造過的老舊小區應續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逾期未交的,房屋買賣、贈與、繼承時,業主應當及時補交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業主續交的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以住宅小區為單位按棟建帳,登記到戶。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實行專戶存儲、??顚S?。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續交方案經審核確認后,由維修資金管理部門(市住建局)聯合專戶銀行集中辦理交存手續,并開具住宅專項維修資金專用票據。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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